2025-01-05 浏览:0
企业域名ICP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:
基本资料:
企业主体相关资料:
营业执照: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或照片,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法人身份证: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,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,信息清晰可辨。
联系方式:包括法人的手机号码、常用电子邮箱等,以便备案过程中进行沟通和信息确认。
网站相关信息:
域名证书:需提供已注册域名的域名证书。域名应完成实名制认证,且与备案主体一致,域名证书是证明域名所有者的重要文件。部分省份管局要求提供。
服务器信息:提供服务器的相关信息,如服务器的IP地址、服务器放置地、服务器接入商等。如果是使用云服务器,还需提供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信息。
网站负责人信息(若与法人不同):
身份证: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联系方式: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等。
授权文件: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,需要提供法人对网站负责人的授权文件,明确网站负责人的权限和责任。
辅助资料(根据管局要求选择性提供):
授权书:部分省市管局要求,当主体负责人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,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。
手持单位证件照片:单位进行ICP备案时,部分省市管局要求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持单位证件照片,如手持营业执照等。
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ICP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:部分省市管局要求域名必须在单位名下,个人名下的域名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。
变更证明:备案主体为企业时,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,此种场景下ICP备案时需要提供对应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变更证明。
网站建设方案书:广东省管局要求,如果ICP备案主体下域名过多,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;湖南省管局要求,有主体新增备案和无主体新增备案时,需提供本次备案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。
暂住证或居住证:部分省份,如福建,当ICP备案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地与申请ICP备案的省份不一致时,需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的电子材料,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。
组网方案建设书:有主体新增备案和无主体新增备案时,若备案包括网站,需提供本次备案域名的组网方案建设书。内容包含网站服务内容介绍、组网方案、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、承诺等。
前置审批文件:如果网站从事的是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,在进行ICP备案时,需要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。